张家界市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第十一条有效景区应当践行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无障碍服务理念,建立无障碍服务制度,组织无障碍服务志愿者队伍,设立志愿者服务热线,设置无障碍绿色通道。定期检查各项无障碍设施设备,制定无障碍应急预案,确保无障碍服务无缝衔接,安全有效运转。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