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第三十一条有效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电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载人数,除固定座位外电动车其他位置不得载人。电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客。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