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物业服务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物业服务人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