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市、县(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本行政区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安全防范工作。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