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产业经营及市场秩序第四十二条有效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合理设置游客中心、停车场、公共厕所、环卫和通讯设施;使用国际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说明牌、指示牌、警示牌。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4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