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产业经营及市场秩序第三十五条有效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额外付费项目。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4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