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的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和旅游行业标准,实行规范化、标准化服务。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