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规范旅游信息网络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多渠道向社会发布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业经营和旅游节庆活动信息。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