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