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二章 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第十五条有效可作独立产权的配套车位、车库,应当与商品房同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时,应当将可作独立产权的配套车位、车库一并申请。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4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