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出让、租赁,方可转让、出租、抵押。

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