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凡本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和管理,均适用于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