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第六章 处理常务委员会的其他重要日常工作第三十六条有效在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以听取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汇报。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2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