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鼓励其他企业、组织参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线上、线下合法交易等方式,促进闲置品再利用。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