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支持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信用管理咨询等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拓展信用应用服务领域。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