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六章 信用服务业规范与发展第五十八条有效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行业,支持信用评级、信用保险、信用管理咨询等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用产品,拓展信用应用服务领域。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