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八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八条有效天府新区应当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鼓励社会主体多元参与,构建现代化、智慧化的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优质均衡配置,鼓励大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旅场馆设施优先在天府新区布局。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