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八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天府新区应当建设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中小学招生改革,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教师招聘、考核、共享和退出机制,探索教师薪酬制度改革。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天府新区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探索公办、公益性学位供给新模式。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