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条例/第六章 开放合作第三十二条有效天府新区应当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协定,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和优质商品进口,建设“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