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天府新区探索便利化通关、资金跨境流动,持续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