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天府新区应当坚持公园城市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的发展导向,合理规划产业空间布局,探索构建灵活高效的产业空间用地保障体系。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