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建设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停车引导与互联网融合。社会公众可以实时、免费、便捷查询停车场位置、泊位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当与公共停车场、企业事业单位收费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车位占用状态显示系统和停车引导系统联通,为实时上传停车泊位信息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