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已废止

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邻近自然保护地、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国家和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避免热污染对珍稀濒危海洋生物、海洋水产资源造成危害。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