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四章 陆源污染物污染防治第五十三条已废止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