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