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