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本条例未涉及的其他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