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进、社会共治、全民参与、奖惩并举的原则,形成文明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地方法规 ·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