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非居民用户应当与燃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燃气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用气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自查。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