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海域污染应急处置第四十五条有效发生污染事故的船舶或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海上搜救机构,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控制、清除措施,减轻污染损害。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