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第三十二条有效建设单位不得承诺或者诱导物业买受人实施违法建设或者违法装修;不得承诺将属于业主共有的部位、场所和设施由部分或者个别业主单独使用。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