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