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办法第八条有效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用餐标准和要求,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引领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制止餐饮浪费融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发挥学生群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鼓励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在制止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