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祖厉河流域保护相关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单位和个人参与监督祖厉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便利。

流域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获取祖厉河流域保护相关信息,举报和控告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