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祖厉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治理祖厉河入河口河道,综合整治岸线和区域环境。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水行政等主管部门,优化祖厉河入河口生态空间布局,加强祖厉河入河口生态空间管控。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