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祖厉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修复与治理第十五条有效祖厉河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河谷湿地生态修复区、水源涵养保护区,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安全缓冲区。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