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应当加强对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作的领导,建立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生态环保、安全经营、产业发展、市场管理等生态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