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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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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有效

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的,由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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