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应当建立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金融等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互认机制,开展文化和旅游中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作,推动文旅企业信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