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应当依托航空、公路、铁路为基础的立体交通网络服务体系,优化生态旅游自驾游精品线路,增加景区(点)停车位数量,建设具备住宿、露营、越野、休闲、餐饮、娱乐、度假、户外运动、信息服务、医疗、救援、汽车保养与维护、租赁等复合功能的生态旅游自驾游驿站和主题营地,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