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应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优势企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创办本地文化旅游企业,引进国际国内生态文化旅游品牌企业,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