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倡和鼓励各民族公民相互参与民族传统节庆、文化和体育等活动,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交融创新。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