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侵占或者破坏古茶树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开通古茶树保护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网络平台,及时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