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地下水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地下水保护和管理应当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遵循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