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章 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第七条有效社会保障卡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是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