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河道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