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第三十七条有效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