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龙港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覆盖全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法律服务进社区、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等活动,提高居民法律意识和依法开展活动、维护权益的能力。

龙港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从业人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在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公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推进社区矛盾纠纷前端解决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防控社会风险,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