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龙港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联通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集成应用网上办事、民情反映、议事协商、预警研判、协同响应、服务直达等场景与功能,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数字化赋能社区治理。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