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条例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建立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协调联动制度,统筹推进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实施,定期调度指导和督促检查可降解材料产业发展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健全实行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