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降解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